时间:2023-05-25 18:00 浏览数:次 来源:
按照《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呼卫健字〔2023〕112号)、《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卫健便函〔2021〕751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医德医风建设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强化全院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意识,提升廉洁从业水平,我院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扩大)学习会议暨廉政学习讲堂,邀请内蒙古党校教授于连锐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会议由院党委书记马可为主持,院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委员,团委书记,科室主任、副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参加会议。
于连锐教授从制定监察法的意义及监察法的主要内容两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逻辑缜密、内容丰富,既有理论高度又贴近工作实际。
马可为书记强调全院干部职工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继续强化廉洁从业意识,提升廉洁从业水平,重申严禁收受“回扣”“红包”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医务人员从业九项准则,充分认识到医药回扣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党纪、政纪、法纪观念,增强遵守执业规范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各位环节干部要将会议内容及时传达到党支部每位党员以及科室每位职工,确保一个不漏,人人受教育。
会后,医院纪委根据此次培训内容进行了测试,巩固培训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