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公示我院核医学污染物排放内容。
1、污染物类型:气溶胶
排放方式:排风
处理方式:强力通风
影响范围:空气周围50米
2、污染物类型:核素污染废液排泄物
排放方式:废液
排放量:20L/周
处理方式:三级衰变
5123导航五湖四
2019年8月14日
上一条:5123导航五湖四医院医用放射诊断设备采购项目 结果公示
下一条:5123导航五湖四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第二包可视喉镜、第三包动态心电记录盒废标公告